邓紫棋宣布好消息,千字长文剖白六年所受困境!

邓紫棋宣布好消息,千字长文剖白六年所受困境!

在娱乐圈,要在风云变幻的世界中脱颖而出,除了需要天赋和作品的支撑,最关键的,是有着能够“拿得起放得下”的决心与无畏的心理素质。这种勇气,不仅仅是应对舆论与压力的勇气,更是能够面对自己的创作、经历与命运的坚定信念。

近期,G.E.M.邓紫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封震撼乐坛的长文,宣布她将重录自己过去的经典作品,强势回归音乐圈。这一举动不仅仅是为了情怀或者为了复刻旧日辉煌,而是为了捍卫她作为艺术家的创作权和尊严,也是在为自己的命运做一次堂堂正正的反击。

事情要追溯到六年前——2019年,邓紫棋与她合作了11年的前公司蜂鸟音乐终止了合约。外界普遍猜测她与公司分手的原因是“长期受到不公平待遇”,看似符合艺人解约的惯例,然而事实远比表面复杂。当时,邓紫棋并没有直接选择放手,而是陷入了一场长达六年的版权战。这场战斗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,她甚至没有获得任何一分钱的版税。她的代表作《泡沫》、《光年之外》、《我的秘密》等,依然在各大平台上频繁播放,深受歌迷喜爱,但这些歌曲带来的收入与邓紫棋毫无关系。平台照常结算版税给唱片公司,却没有任何一分属于邓紫棋。六年的时间里,她的创作成果几乎变成了“他人的财富”,她则被排除在外。

更令人心痛的是,她还发现自己无法重录这些老歌。那份15岁时签下的“信任合约”将她束缚成了无权触碰自己作品的“局外人”。她用“与音乐的孩子失联”来形容这段岁月,深切的愤怒与无奈中,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明星为了金钱而维权,而是一个创作者试图找回属于自己的名字与身份。

那么,是什么让她现在可以重新演绎这些旧作?这一切的转机,实际上来自她与版权法的“对话”。经过深思熟虑,邓紫棋的团队聘请了一位精通中国《著作权法》的专家,通过详细研究法律条文,终于找到了突破口——根据著作权法第42条第二款的规定,如果原唱片并未明确声明禁止他人录制,他人有权依法支付费用进行重录。而蜂鸟音乐当时发行的大多数作品并没有特别声明禁止重录,这给了邓紫棋一个重生的机会。

更有趣的是,邓紫棋在14岁时加入了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CASH,保留了她的“表演权”和“传播权”,这一步无意间为她后来的版权之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最终,这一切为她带来了《IAMGLORIA》这张全新的专辑,标志着她的“重生”——她从法律的缝隙中成功突围,这不仅仅是技巧上的胜利,更是一种奇迹的呈现。正如邓紫棋所说:“这不是复仇的故事,而是死而复活、失而复得的故事。”

有人将邓紫棋的这场战斗与“华语版泰勒·斯威夫特”相提并论,的确,两者在经历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——都是因为早早签约而遭遇版权控制,面临法律纠纷,最后通过重录来夺回自己的话语权。然而,在华语乐坛这个“唱片公司掌控一切”的架构下,敢于反击的音乐人寥寥无几。在这一过程中,创作者常常处于被动的位置,版权被唱片公司完全控制,即便是创作了歌曲、演唱了作品,艺人最终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收入。对于创作者而言,合约往往意味着“用生命换取舞台”。邓紫棋这六年的沉默,实际上是一场蓄势待发的逆转,她在等待一个合法且合情的时机来回击不公。

如今,凭借着《IAMGLORIA》的重录专辑,邓紫棋不仅夺回了属于她的录音版权,更重要的是,她重新掌控了自己作品的收益分配权。这不仅是她个人的胜利,也是所有创作者的一次“觉醒”。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音乐人选择在Spotify、AppleMusic等平台上直接登记版权,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发行音乐,而非挂靠公司或厂牌。无论是Taylor Swift、Olivia Rodrigo,还是邓紫棋,所有这些音乐人都在通过作品签署“主权印记”,这不仅仅是简单的署名,更是对创作自主权的一种宣言。

回顾邓紫棋的“重生”之路,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音乐人为了自己心血的奋斗与坚持,更是对创作自由和艺术尊严的捍卫。音乐,不是单纯的工业产物,它是创作者泪水与汗水的结晶。而这些创作者,理应拥有说出“这是我的孩子”的资格。邓紫棋做到了,而下一位会是谁呢?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